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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12:13:25  新闻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次数:1273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1日至18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培训学费:400元/科,按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有周末白班,平时晚班。10多年教学经验师资,大学教学环境。

 电话:028-85408055、6869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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